全區農藥經銷商、廣大農民朋友們: 百草枯是一種快速滅生性除草劑,人體攝入3毫升即可致人死亡,口服中毒死亡率高達90%-100%,目前無特效解毒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百草枯在我國屬于禁止銷售、禁止使用的農藥。自2016年7月1日停止百草枯水劑在國內銷售和使用,2020年9月26日起禁止百草枯可溶膠劑在境內銷售、使用以來,各級農業農村部門采取一系列監管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百草枯禁而不絕的問題在一些地區仍然存在,特別是偏遠農藥經營門店,農戶家中仍有少量尚未售盡、用完的剩余百草枯農藥,致使服用百草枯自殺事件時有發生。 為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根據河北省農業農村廳印發的《河北省百草枯及高毒農藥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圍內收繳含“百草枯”農藥及其它禁用高毒農藥行動,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銷售、使用、私存百草枯和其他禁用農藥都屬于違法行為 農資經營單位不得存放、銷售百草枯和其他禁用高毒農藥。一經查實,依法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因使用百草枯引起飄移或者廢棄物污染造成人員中毒死亡,使用者應承擔法律責任。 二、嚴格查繳農藥經營門店銷售銷售禁用農藥行為 全市各級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將繼續加大對禁限用農藥經營使用環節的檢查力度,凡發現繼續銷售、使用禁用高毒農藥或含有其成分的其他農藥行為的,市縣農業農村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農藥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給予嚴厲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私存百草枯和其他禁用農藥的收繳方式 農戶現存的百草枯和其他禁用高毒農藥,要統一交到所在村委會或附近農藥經營門店,并及時通知各縣(市、區)農業農村局,由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到各村和門店收取,統一保管等待集中銷毀。 四、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共同參與禁限用農藥管理工作,積極監督舉報違法違規經營使用禁限用農藥行為 監督舉報電話: 市農業農村局農藥管理處0312-3026828; 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0312-3229889; 保定市徐水區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0312-8683467。 特此通告 保定市徐水區農業農村局 2021年11月29日 禁限用農藥名錄 一、禁止(停止)使用的農藥(46種) ![]() 保定市徐水區融媒體中心 |